前不久,我们讨论到全世界范围内为啥国外没有医联体的问题。其核心原因是中国的医疗联合体,绝大多数都是不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。因此,在制度设计上国外更多的是有医疗集团或者上市公司,而几乎没有这种中国式的医疗联合体。
5月25日,无锡中国医院发展高级研讨会上,江苏省卫计委主任王咏红教授也将应邀出席,发表主旨演讲:中国医改亟待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。必将为全国29个省市的一千多名院长们带来许多崭新的观点和认识。这里,我们先讨论一二,也算是一个理论研讨的暖场吧。
第一,中国医改推进至此,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,已经属于“牛鼻子”改革了。
前几篇文章我们讨论过,中国要真正的构建分级诊疗制度,要建立新形式的中国医疗有机结合、富有生命力和具有现代管理属性的医疗联合体。其中一个重要的管理共识,就是要依法依规,依照制度设计办事,构建符合行业规律,具有市场活力,并且真正具有国际一体化管理意义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。
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核心就是,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赋予医院具有真正的独立法人地位,能够自主的决定自身运转与发展事项,能够担负起医院自身运营的组织形态学的需要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不过多的干预医院运营的微观事项,表面上看,这可能是一个理论研究问题。事实上看,这其实是一个重要的中国医改必须的基础性制度建设。
第二,中国医改需要一大批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医院,投身于改革。
现代医院管理制度,首先要求管办分离,还要求建立新型的法人治理结构。这种医院管理的业态,从制度设计上、运营管理上、院长配备上、业绩考核上,都能步入依法依规办理的地步。中国一大批公立医院可以从比较陈旧的业态管理,步入到全新的与国际化、科学化相衔接的医院管理新业态。
中国医改目前迫切需要大力加快这种建设步伐和推进改革。如果中国的公立医院都具有这样一种管理形式的话,那么许多的医改任务和要求,都会通过公立医院的有效自转来加以消化吸收和全力推进,中国医改也才会有可能真正步入依法办事、依法管理的新天地。
第三,中国医改应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地区,现行一步推进中国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改革试点。
从中国医改的现状来看,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等地应当说,己经初步具备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条件和土壤:一是这些地方理念先进,观念解放、经济环境较好,政府开明,这种地区的试点可能起步良好,制度设计更加规范。
二是这些地方的医院院长和卫生部门的主管们素质较高,都能依法依规办事。
三是这些地方法制健全,依法设计、依法配备、依法选择、依法运行这种管理新业态,通过改革的试点,逐步完善,逐步具有改革活力。
实践必将进一步证明,中国医改只有真正调动了医院依法依规的积极性,许多改革的举措才能真正落实,中国医疗改革的实效才能真正地开始逐步显现。